日前,財政部相繼下達了多項2023年生態環保資金預算,其中包括水污染防治資金預算170億、大氣污染防治210億(含VOCs治理)、土壤污染防治30.8億、管網及污水處理105.5億、農村環境整治20億、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試點資金預算11.25億、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預算883.84億,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314.6億,以及重點生態保護修復治理資金預算343億(其中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310億和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示范工程33億元)等,以上環保資金合計2089億元。
經過梳理,生態環保專項資金政策共包括以下八方面:
入庫要求:
根據《中央生態環保轉移支付資金項目儲備制度管理暫行辦法》(財資環〔2021〕91號)、《中央生態環境資金項目儲備庫入庫指南(2021年)》,申請大氣污染防治資金、水污染防治資金、土壤污染防治資金、農村環境整治資金、重點生態保護修復治理資金等中央生態環保轉移支付資金,均應納入中央生態環保資金項目儲備庫,未納入中央項目儲備庫的項目原則上不得安排資金,具體入庫要求及流程詳見《入庫指南》。
申請國家發改委關于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專項資金、污染治理和節能減碳專項資金的,相關未做入庫要求。
來源:水環境與水生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