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江蘇發布《危險廢物綜合利用與處置技術規范 通則》。標準將于2022年11月23日實施。
本文件規定了危險廢物綜合利用與處置的人廠分析、貯存、物化處理、綜合利用、焚燒、填埋和運行管理的技術要求。
本文件適用于危險廢物綜合利用與處置單位全過程的污染控制,可用于指導綜合利用與處置單位工程建設以及設施運行管理工作:產房單位自建危險廢物綜合利用與處置設施參照本文件執行:有特定危險廢物綜合利用與處置專用標準的,同時執行專用標準。
本文件不適用于水泥窯協同處置危險廢物、醫療廢物處理處置設施。
來源:中環協監管委員會